# CAA107003 已決標公告

左營基地鄭和營區新建工程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決標日:108/01/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823,357,500
原始預算
$ 823,363,498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機關代碼 3.15.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2 - 多棟式住宅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邱稜懿
聯絡電話 (02)87701287
機關代碼 3.15.6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聯絡人 邱稜懿
聯絡電話 (02)87701287
傳真號碼 (02)87701350
電子郵件信箱 610014@mail.ca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18,311,417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15 08:30
開標時間 108/01/15 09:00
開標地點 10548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第2辦公室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48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秘書室總收文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開工之日起900日曆天內竣工。(餘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3項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2.符合上述所有資格者得單獨投標;另同意單獨投標得以分包廠商取代其他共同投標廠商資格。 3.以分包廠商取代其他共同投標廠商資格者,分包廠商代替共同投標廠商之基本或特定資格及應檢附證明文件,均同投標須知第64及66條之規定,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分包廠商。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須經本機關同意。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公開招標案件之開標地點:本局第二辦公室一樓會議室
臺北國際航空站(松山機場)20號柱旁2層樓建築物 。 ※資格審查,投標廠商每一團隊出席人員以2人為限,資格審查時廠商可不到場,審查結果將另行通知該廠商,未到場廠商視同放棄資格不符時之說明機會。 ※公開評選日期:另行通知廠商。公開評選時,投標廠商每一團隊出席人員以7人為限。 ※本採購如採廠商共同投標方式,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本案土方輸運涉及海軍左營基地範圍內,適用要塞堡壘地帶法,得標廠商履約過程應遵守相關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15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邱稜懿
聯絡電話
(02)87701287
機關代碼
3.15.6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聯絡人
邱稜懿
聯絡電話
(02)87701287
傳真號碼
(02)87701350
電子郵件信箱
610014@mail.ca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18,311,417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15 08:30
開標時間
108/01/15 09:00
開標地點
10548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第2辦公室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48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秘書室總收文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開工之日起900日曆天內竣工。(餘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3項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2.符合上述所有資格者得單獨投標;另同意單獨投標得以分包廠商取代其他共同投標廠商資格。 3.以分包廠商取代其他共同投標廠商資格者,分包廠商代替共同投標廠商之基本或特定資格及應檢附證明文件,均同投標須知第64及66條之規定,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分包廠商。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須經本機關同意。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公開招標案件之開標地點:本局第二辦公室一樓會議室
臺北國際航空站(松山機場)20號柱旁2層樓建築物
。 ※資格審查,投標廠商每一團隊出席人員以2人為限,資格審查時廠商可不到場,審查結果將另行通知該廠商,未到場廠商視同放棄資格不符時之說明機會。 ※公開評選日期:另行通知廠商。公開評選時,投標廠商每一團隊出席人員以7人為限。 ※本採購如採廠商共同投標方式,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本案土方輸運涉及海軍左營基地範圍內,適用要塞堡壘地帶法,得標廠商履約過程應遵守相關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1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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