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
| 機關代碼 | 3.15.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15.6 |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 松山區 敦化北路340號 |
| 聯絡人 | 王建棠 |
| 聯絡電話 | (02) 87703890 |
| 傳真號碼 | (02) 87701350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11/12/06 10:30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
| 原公告案號 | CAA10405001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南部地區-全區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N1001***** |
| 廠商名稱 | 喻台生建築師事務所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自然人 |
| 廠商業別 | 技術顧問公司 |
| 廠商地址 | 114 臺北市 內湖區 湖元里陽光街323號 |
| 廠商電話 | (02) 87973567 |
| 決標金額 | 2,325,337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否 |
|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 214,706元 |
| 履約起迄日期 | 111/12/06 - 112/06/30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是 |
| 僱用員工總人數 | 1989 |
| 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 10 |
| 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 18 |
| 其他:廠商地址 | 234 新北市 永和區 中和路345號13樓 |
| 其他:廠商電話 | (02) 29219337 |
| 其他:決標金額 | 1,739,937元 |
|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 111/12/06 - 112/06/30 (預估) |
|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是 |
| 其他:僱用員工總人數 | 137 |
| 其他: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 3 |
| 其他: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 2 |
| 其他:決標品項數 | 1 |
| 其他:品項名稱 | 桃園基地代拆代建工程(屏東基地)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第二次契約變更 |
|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其他:得標廠商 | 喻台生建築師事務所 |
|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1,739,937元 |
| 其他: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1,739,937元 |
|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其他:決標日期 | 111/12/06 |
|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 111/12/28 |
| 其他:契約編號 | CN10405001-2 |
|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其他: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其他:總決標金額 | 4,065,274元 |
|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其他: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勞務案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15.6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 其他: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 是 1 .規劃、設計階段納入辦理生態檢核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111年10月20日簽奉核准於111年11月3日召開「桃園基地代拆代建工程(屏東基地)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第二次契約變更檢討會議。 二、111年11月3日召開本案檢討會議,會議結論:原則同意本次契約變更,議價資料請設計監造廠商於會後十日內提出,另於111年12月6日辦理議價,議價結果為「報價為設計監造服務費:佔建造費用3.9%整,且合於底價設計監造服務費:佔建造費用3.9%」,經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宣布決標。 三、本案決標金額為設計監造技術服務費率3.9%,其設計監造技術服務費之建造費用暫估增加為新臺幣(下同)1億423萬7,798元,依決標費率計算增加服務費為406萬5,274元整(=104,237,798*3.9%),惟設計監造係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算,故將按工程實際完工金額辦理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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