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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機關保留於契約期滿(含預估給付廠商次月契約價金累計逾上限金額時)按原契約操作維護執行內容增購最長3個月之權利,擴充金額上限:169萬3,646元。
(二) 增購部分價金計算方式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
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說明,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中航空站
開標地點
臺中市沙鹿區中航路一段168號臺中航空站國際航廈4樓452或402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346臺中市沙鹿區中航路一段168號臺中航空站國際航廈4樓410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須包含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機械安裝業(E604010)或航空站地勤業(G602011)。
餘詳參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項目。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為避免投標廠商錯估致無法履行契約影響機關作業,投標廠商於投標前應前往標的物地點勘查,以瞭解工作環境、工作特性及估價有關資料,若草率從事,致有錯誤估算得標,須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契約,會勘人員需洽承辦人林先生,電話04-2624-4123(會勘前需事先約定,並攜帶身分證明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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