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中航空站
開標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中航路1段168號(臺中航空站國際航廈4樓45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中航路1段168號(臺中航空站國際航廈4樓419航站辦公室總收發)
履約期限
NCC核發本站所請之架設許可證之次日起90日曆天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其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營許可證明。
5.有關上述文件詳細說明,請參閱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所需文件之裝封:投標應備文件包括下列各項,投標前應逐一填妥簽章,一起裝入標封內。(採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將資格、規格及價格標文件一起封裝於投標專用標封內)
1.資格文件:
下列各種表件及資料應為正本:
(1)押標金繳納憑據(詳本須知第37點)
(2)出席代表授權書(請置於投標信封內或參與開標時提出)
(3)投標廠商聲明書
下列各種證件得為影印本(詳本須知第64點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4)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5)廠商納稅之證明
(6)廠商信用之證明
(7)其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營許可證明。
2.規格文件:
(1)規格審查表
(2)設備型錄或規格文件
3.價格文件: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2)投標標價清單
4.投標專用標封(外標封):
投標廠商應自行準備投標專用標封(外標封)並填妥各項資料,黏貼於封面,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所指定之場所。
(二)本採購簽訂契約正本2份;副本8份,由得標廠商負責裝訂之。
(三)為了設備安裝後之效能及有利於投標廠商估價競標(如:設備器材人工搬運、施作方式、測試…等),廠商可於開標前洽本站至各安裝現場勘察四周環境。因標的物設備設置地點部份屬管制區,如需辦理臨時通行證出入,會勘人員需攜帶國民身分證及購買標案投標文件收據、公司印章,至機關航務組組洽承辦人(連絡電話:04-26244159 李家宏先生)申辦臨時通行證(請事前電話連繫承辦人,以便安排時間勘查)。
(四)本契約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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