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MA1080813 已決標公告

金門航空站109-110年度員工伙食團廚工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余錦雪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80,000
原始預算
$ 880,000
底價金額
$ 8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機關代碼 3.15.6.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葉佩枚
聯絡電話 (082)313619
機關代碼 3.15.6.7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尚義機場2號
聯絡人 葉佩枚
聯絡電話 (082)313619
傳真號碼 (082)322384
電子郵件信箱 lavender@mail.km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尚義機場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50元整,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28 09:00
開標時間 108/08/28 10:00
開標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尚義機場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尚義機場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 1.凡政府登記合格立案專業廠商,並具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餐飲業,並領有中餐烹調丙級以上證照。 2.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應提出票據交換機購所開具之(截止投標期限前)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 4.健康檢查證明書(廠商應提供最近三個月內經主管機關認可之健檢證明書,檢查內容應包含本站提供檢查表之各項目)。 (二)自然人 1.本國國籍,年滿20歲以上,男性須提供役畢或免役證明(應檢附身分證影本)。 2.健康檢查證明書(應提供最近三個月內經主管機關認可之健檢證明書,檢查內容應包含本站提供檢查表之各項目)。 3.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 4.具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華民國技術士中餐烹調丙級以上及格證書者(未逾有效期限)。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提供電子領標及書面文件販售 (二)投標廠商之資格經審查合格者,於開標日當天下午2時辦理實地評審,合格廠商接獲本站電話通知後,請於下午2時前於本站會議室辦理報到,報到後將由本站人員帶至履約地點(宿舍廚房)進行實地操作(現場炒麵5人份以供評審小組辦理實作成績評核)。 (三)評審內容詳評審須知,相關評審項目證明文件一式6份請附於投標標封內,實作後擇符合需要廠商,另定期日辦理議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2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7
聯絡人
葉佩枚
聯絡電話
(082)313619
機關代碼
3.15.6.7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尚義機場2號
聯絡人
葉佩枚
聯絡電話
(082)313619
傳真號碼
(082)322384
電子郵件信箱
lavender@mail.km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尚義機場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50元整,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28 09:00
開標時間
108/08/28 10:00
開標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尚義機場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尚義機場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 1.凡政府登記合格立案專業廠商,並具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餐飲業,並領有中餐烹調丙級以上證照。 2.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應提出票據交換機購所開具之(截止投標期限前)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 4.健康檢查證明書(廠商應提供最近三個月內經主管機關認可之健檢證明書,檢查內容應包含本站提供檢查表之各項目)。 (二)自然人 1.本國國籍,年滿20歲以上,男性須提供役畢或免役證明(應檢附身分證影本)。 2.健康檢查證明書(應提供最近三個月內經主管機關認可之健檢證明書,檢查內容應包含本站提供檢查表之各項目)。 3.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 4.具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華民國技術士中餐烹調丙級以上及格證書者(未逾有效期限)。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提供電子領標及書面文件販售 (二)投標廠商之資格經審查合格者,於開標日當天下午2時辦理實地評審,合格廠商接獲本站電話通知後,請於下午2時前於本站會議室辦理報到,報到後將由本站人員帶至履約地點(宿舍廚房)進行實地操作(現場炒麵5人份以供評審小組辦理實作成績評核)。 (三)評審內容詳評審須知,相關評審項目證明文件一式6份請附於投標標封內,實作後擇符合需要廠商,另定期日辦理議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2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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