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MA-EW-114 已決標公告

114年金門航空站用電、用水設備安全檢驗及駐點維護保養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尚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65,696
原始預算
$ 4,592,754
底價金額
$ 4,422,000
決標折數
94.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機關代碼 3.15.6.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柏維
聯絡電話 (082)313655
機關代碼 3.15.6.7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尚義機場2號
聯絡人 陳柏維
聯絡電話 (082)313655
傳真號碼 (082)328506
電子郵件信箱 cgrassx100@mail.km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633,8861-8866 設備維修服務屬於海運船隻、非民用航空器)。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633,8861-8866 設備維修服務屬於海運船隻、非民用航空器)。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履約情況良好,機關得同意依原契約條件續約1年,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說明,得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倘屬新增項目者,依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11/20
原公告日 113/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1/29 09:30
開標時間 113/11/29 10:00
開標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尚義機場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尚義機場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招標預算金額:新臺幣459萬2,754元整,為固定費用304萬4,496元+非固定費用154萬8,258元。標單已註明固定費用,廠商無須填列,投標開標比價之金額以契約總價計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柏維
聯絡電話
(082)313655
機關代碼
3.15.6.7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尚義機場2號
聯絡人
陳柏維
聯絡電話
(082)313655
傳真號碼
(082)328506
電子郵件信箱
cgrassx100@mail.km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633,8861-8866 設備維修服務屬於海運船隻、非民用航空器)。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633,8861-8866 設備維修服務屬於海運船隻、非民用航空器)。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履約情況良好,機關得同意依原契約條件續約1年,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說明,得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倘屬新增項目者,依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11/20
原公告日
113/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1/29 09:30
開標時間
113/11/29 10:00
開標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尚義機場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尚義機場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招標預算金額:新臺幣459萬2,754元整,為固定費用304萬4,496元+非固定費用154萬8,258元。標單已註明固定費用,廠商無須填列,投標開標比價之金額以契約總價計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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