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MA-ACH-1080225 已決標公告

氣冷式冰水主機汰換工程委託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光楠冷凍空調技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00,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9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機關代碼 3.15.6.7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郭彥伶
聯絡電話 (082)313609
機關代碼 3.15.6.7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尚義機場2號
聯絡人 郭彥伶
聯絡電話 (082)313609
傳真號碼 (082)328506
電子郵件信箱 yenling@mail.km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14 08:30
開標時間 108/03/14 10:00
開標地點 金門航空站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尚義機場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結案之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為冷凍空調相關之專業技師或工程技術顧問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應繳附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一)專業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冷凍空調。 2.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工程技術顧問業: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 記證明。 2.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冷凍空 調。 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 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三)廠商納稅證明(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 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以上營業稅 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最近6個月無退票記錄證明(資料來源需為票據交換機構)。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附註規定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投標廠商有附註事項第7項情形者,請填寫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六)無不良紀錄(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本項由招標機關開標時上網查詢)。 (七)電子領標明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14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7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郭彥伶
聯絡電話
(082)313609
機關代碼
3.15.6.7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尚義機場2號
聯絡人
郭彥伶
聯絡電話
(082)313609
傳真號碼
(082)328506
電子郵件信箱
yenling@mail.km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14 08:30
開標時間
108/03/14 10:00
開標地點
金門航空站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尚義機場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結案之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為冷凍空調相關之專業技師或工程技術顧問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應繳附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一)專業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冷凍空調。 2.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工程技術顧問業: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 記證明。 2.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冷凍空 調。 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 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三)廠商納稅證明(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 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以上營業稅 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最近6個月無退票記錄證明(資料來源需為票據交換機構)。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附註規定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投標廠商有附註事項第7項情形者,請填寫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六)無不良紀錄(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本項由招標機關開標時上網查詢)。 (七)電子領標明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14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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