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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預估擴充金額新臺幣881萬2,000元
(2)預估擴充項目數量(依後續頒布設計圖說):詳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補充
1.箱型冷氣機用之冷卻水塔2台、冷卻水泵4台
2.箱型冷氣機6台
3.一對一分離式冷氣機2組
4.箱型冷氣機增設風管
5.一樓航務室後方冷氣主機散熱改善
6.空調設備配管工項、配電工項、監控整合工項等
(3)預估擴充期間為1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預估擴充項目工期180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金門航空站416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正義里尚義機場2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執照。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後續擴充補充說明:
預估擴充項目數量(依後續頒布設計圖說):
1. 東側箱型冷氣機用之冷卻水塔1台、冷卻水泵2台及西側箱型冷氣機用之冷卻水塔1台、冷卻水泵2台。
2. 三樓公務門及安檢室箱型冷氣機各1台、二樓電力機房箱型冷氣機1台、一樓5號登機門箱型冷氣機1台、一樓6號登機門箱型冷氣機1台、三樓西側景觀區箱型冷氣1台。
3. 一樓會計憑證庫房及檔案庫房一對一分離式冷氣機各1組。
4. 二樓電力機房箱型冷氣機增設風管。
5. 一樓航務室後方冷氣主機散熱改善。
6. 空調設備配管工項、配電工項、監控整合工項等。
二、本案(第2次)招標,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9月3日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修正範圍無影響本案(修正瀝青混、後續擴充補充說明:
預估擴充項目數量(依後續頒布設計圖說):
1. 東側箱型冷氣機用之冷卻水塔1台、冷卻水泵2台及西側箱型冷氣機用之冷卻水塔1台、冷卻水泵2台。
2. 三樓公務門及安檢室箱型冷氣機各1台、二樓電力機房箱型冷氣機1台、一樓5號登機門箱型冷氣機1台、一樓6號登機門箱型冷氣機1台、三樓西側景觀區箱型冷氣1台。
3. 一樓會計憑證庫房及檔案庫房一對一分離式冷氣機各1組。
4. 二樓電力機房箱型冷氣機增設風管。
5. 一樓航務室後方冷氣主機散熱改善。
6. 空調設備配管工項、配電工項、監控整合工項等。
二、本案(第2次)招標,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9月3日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修正範圍無影響本案(修正瀝青混凝土刨除料之處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