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um@mail.km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金門航空站416專戶
履約期限
民國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明文件,且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2.凡政府登記合格立案專業廠商,並具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營業項目須有:人力派遣、人力資源、人力仲介、勞務工程、勞務服務業之一者】。
3.其餘資格及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六十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文件之領取:
1.請於投標截止期限內採電子領標。
2.不受理郵購。
(二)餘詳如投標須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