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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13年採購預算189萬6,802元(計12個月)。(2)本採購案保留第1次(114年/12個月)及第2次擴充(115年/12個月)之後續擴充權利,其後續擴充項目及金額按照原契約及月份比例換算價金,並採換文方式辦理續約事宜。(3)履約期滿若機關未完成續約或簽訂新契約前,機關得要求原得標廠商繼續執行本契約,展延期限以3個月為限,費用得由機關按本契約價金核實計算。(4)餘參閱投標須知第六十二條。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公航空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5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126-5號(總務組收發)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應附具之資格文件(影本):
【1】凡政府登記合格立案專業廠商,並具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營業項目:醫療顧問、醫療服務、人力派遣、人力資源、人力仲介、勞務工程、勞務服務業之一者】(商業登記基本資料)無不良紀錄。
【2】政府登記合格之診所以上等級之醫療機構或護理機構或安養機構或長照機構,領有營業證明或開業證明者。
(資格【1】或【2】擇其一項即可)。
(2)其餘資格及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六十四。
(3)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八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餘聲明書項目內容請詳閱附註填寫。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新台幣100元。(另須支付系統使用費20元)
3.
投標截止期限
112年9月12日17時整。
4.本案自113年1月1日開始履約。
5.勘察業務:本案位於澎湖機場,廠商於投標前,應詳閱招標文件相關資料,或洽詢機關聯絡人員:航務組/ 洪玉玲/ 電話:06-9229156,勘查及詢問實際現場作業,了解本案有關派駐護理人員上班之有關資訊,請自行審慎評估能否執行派駐人員上班之履約能力,決定是否投標。倘未確實瞭解本業務履約情況,未詳閱合約,致決標後找不到人力致違約情形、或利潤估算錯誤或因低價搶標致蝕本虧損,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6.其他: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公航空站(112/9/15更名為澎湖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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