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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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本採購於履約期限尚未屆滿前,機關得逕洽廠商依原約
書相同條件及單價金額,以換文方式辦理增購。
(二) 增購項目為標單壹.二.3ψ4W+1/2G(內部接地)2500A CU BUSWAY(含壹.二.3.1〜壹.二.12等工項)。
(三) 上開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說明,以換文方式增購,惟增購之金額與原契約決標金額之合計,不得超過本採購公告之金額新台幣2,307萬3,000元整為增購擴充之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公航空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5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126-5號馬公航空站總務組出納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電子領標新台幣300元。2.書面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500元。3親自領購或郵購日期:凡欲購買之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內辦理(即日起至108年3月4日下午17時00分止)。4. 郵購(不得書寫廠商名稱):請將新台幣500元(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馬公航空站412專戶」,現金不予受理)及附回郵郵票360元放入郵購信封內,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郵寄(以本站收到時間為憑)至本站總務組。郵購信封左上角請註明:郵購【航站高壓變壓器及低壓匯流排暨空調盤設備汰換工程】採購案招標文件,並請自行預估郵遞時間。5.親自購買: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至週五上午08時00分至12時00分,下午13時00分至17時00分,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至本站總務組辦理,當面繳交每份新台幣500元。
開標地點
885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126-5號馬公航空站3樓閱覽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5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126-5號馬公航空站總務組收發
廠商資格摘要
(一)凡政府登記合格立案專業廠商,並具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 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營業項目:需具備電器承裝業E601010(含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無不良紀錄。(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額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應提出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開具之(截止投標期限前)最近半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當年度甲級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者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餘詳投標須知64條所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及親自領購或郵購地點:本站總務組收發(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126-5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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