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40402TP087P 已決標公告

E-W滑行道中心線燈迴路纜線汰換與改道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友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90,000
原始預算
$ 2,154,968
底價金額
$ 2,125,000
決標折數
98.3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代碼 3.15.6.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邵揚棠
聯絡電話 (02)87702602
機關代碼 3.15.6.50
單位名稱 臺北裝修區臺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聯絡人 邵揚棠
聯絡電話 (02)87702602
傳真號碼 (02)25031454
電子郵件信箱 yt.shaw@anw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05 17:00
開標時間 114/08/06 15: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55號 松山雷達站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飛航服務總臺405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飛航服務總臺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1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資格> 1. 凡政府登記合格在案之廠商(營業項目具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以上)),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如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2. 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及切結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曾承攬機場跑滑道燈光高壓電纜抽換或絕緣改善或機場跑滑道燈光維護)、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 現場查勘:本採購案之工作範圍位於機場管制區域內,其作業時間及規定皆不同於一般採購案,建議廠商於本採購公告期間派員赴現場查勘,若廠商不克前往現場勘查,將視為廠商已對全部投標文件及補充說明皆充分瞭解且完全滿意而參與投標,若日後履約期間造成機關或廠商之一切損失,概由廠商自行承責。查勘時間:公告招標期間之非例假日上班時間(09:00~12:00;13:30~16:30),聯絡人及電話:機電設備臺邵揚棠先生(或代理人)(02-87702186)。 2.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不另為通知。 3. 開標作業如遇天然災害而停止上班無法進行時,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開標作業。 4. 檢舉電話:法務部調查局(02) 2917-7777: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02)2732-8888:民航局政風室02-23496237:飛航服務總臺政風室02-87702059。 5. 餘詳列投標須知、招標規範、契約條款及其他招標文件內容。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邵揚棠
聯絡電話
(02)87702602
機關代碼
3.15.6.50
單位名稱
臺北裝修區臺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聯絡人
邵揚棠
聯絡電話
(02)87702602
傳真號碼
(02)25031454
電子郵件信箱
yt.shaw@anw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05 17:00
開標時間
114/08/06 15: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55號 松山雷達站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飛航服務總臺405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飛航服務總臺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1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資格> 1. 凡政府登記合格在案之廠商(營業項目具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以上)),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如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2. 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及切結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曾承攬機場跑滑道燈光高壓電纜抽換或絕緣改善或機場跑滑道燈光維護)、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 現場查勘:本採購案之工作範圍位於機場管制區域內,其作業時間及規定皆不同於一般採購案,建議廠商於本採購公告期間派員赴現場查勘,若廠商不克前往現場勘查,將視為廠商已對全部投標文件及補充說明皆充分瞭解且完全滿意而參與投標,若日後履約期間造成機關或廠商之一切損失,概由廠商自行承責。查勘時間:公告招標期間之非例假日上班時間(09:00~12:00;13:30~16:30),聯絡人及電話:機電設備臺邵揚棠先生(或代理人)(02-87702186)。 2.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不另為通知。 3. 開標作業如遇天然災害而停止上班無法進行時,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開標作業。 4. 檢舉電話:法務部調查局(02) 2917-7777: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02)2732-8888:民航局政風室02-23496237:飛航服務總臺政風室02-87702059。 5. 餘詳列投標須知、招標規範、契約條款及其他招標文件內容。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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