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raceyeh@ms1.anws.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飛航服務總臺供應室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飛航服務總臺秘書室總收文
其他:履約期限
自民國114年1月1日起至115年1月1日起迄皆為中午12時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凡政府登記合格,無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之情形者。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上網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它內容】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
3.電子領標:
(1)本標案一律採電子領標。
(2)本招標案之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網頁:http://web.pcc.gov.tw/
(3)採電子化領標之廠商,應繳交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公告之系統使用費。
(4)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因故暫停服務時,視必要延長等標期。
(5)因開標地點位於機場管制區內,配合民航機場管制區域進出管制作業規定,人員及車輛須具通行證始能出入。為因應申請臨時通行證需作業時間,投標廠商應於開標日上午10點前到達濱江街362號門口等候,機關將統一為投標廠商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辦證時投標廠商出席人員應提供身分證正本以供航警查驗。投標廠商未於機關規定統一辦證時間內抵達指定地點,如因此致投標廠商未能準時抵達開標會場,由廠商自行承擔未派員到場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之結果。換證事宜聯絡電話: 02-87702225葉小組。
(6)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位於機場管制區內,配合民航機場管制區域進出管制作業規定,人員及車輛通行證始能出入。為因應申請臨時通行證需作業時間,且投標文件須具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送達(以收件戳記時間為憑),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郵寄或親送時間。親送投標文件聯絡人及電話:02-87702225葉小姐。
(7)本標案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