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經本總臺審查履約情形績效良好者(114年1月至115年9月份之每月考核表達75分以上),本總臺保留向得標廠商優先續約「飛航服務總臺北部飛航服務園區116年度園藝委外服務案」後續擴充期限一年,擴充金額為本案契約金額之一半,擴充項目及內容同本案標價清單、契約及招標規範,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7桃園巿大園區園航路60號(北部飛航服務園區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履約品質,爰規定收取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5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履約期限短。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 廠商基本資格:
1.凡政府登記合格,無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之情形者。
2.其他: 營業項目須具有「園藝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A102080)或「花卉栽培業」(營業項目代碼:A101050)。
(二) 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包含: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綜上,詳如招標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原定開標日期若因天侯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總臺停止上班時,順延於恢復上班第一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其餘注意事項詳招標文件。
(二)詳投標須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