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20810KH214MK 已決標公告

七美、望安機場113年度助航燈光及通信氣象設備維護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鴻沅電氣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55,666
原始預算
$ 2,954,984
底價金額
$ 2,810,000
決標折數
94.5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代碼 3.15.6.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上田
聯絡電話 (06)9210120
機關代碼 3.15.6.50
單位名稱 高雄裝修區臺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聯絡人 蔡上田
聯絡電話 (06)9210120
傳真號碼 (06)9214432
電子郵件信箱 sun@anw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1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2 11:00
開標地點 8125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高雄裝修區臺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覈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5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高雄裝修區臺)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於契約指定地點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凡政府登記合格並持有電氣技術顧問團體或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須符合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相關之規定)或甲級電器承裝業廠商合格證件,並具備相關同業公會之會員資格,且未受停業及無「政府採購法」不得參予採購情形之處分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6.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7.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略)。 8.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可於投標期限內本機關上班時段內前往標案地點勘查,有意者請先電詢以利安排。 2.履約地點:詳如工作說明書。 3.開標日期:112/12/12 11:00AM。 4.履約期限: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於契約指定地點履約)。 5.參與本案投標廠商,開標當天倘未派員到場參加開標,則本機關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廠商放棄比減價權利。 6.以郵遞方式投標者,請自行注意郵遞寄送所需時間。 7.本採購案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公告,不提供現場領標。 8.投標時,標封內請附上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上田
聯絡電話
(06)9210120
機關代碼
3.15.6.50
單位名稱
高雄裝修區臺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聯絡人
蔡上田
聯絡電話
(06)9210120
傳真號碼
(06)9214432
電子郵件信箱
sun@anw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1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2 11:00
開標地點
8125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高雄裝修區臺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覈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5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高雄裝修區臺)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於契約指定地點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凡政府登記合格並持有電氣技術顧問團體或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須符合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相關之規定)或甲級電器承裝業廠商合格證件,並具備相關同業公會之會員資格,且未受停業及無「政府採購法」不得參予採購情形之處分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6.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7.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略)。 8.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可於投標期限內本機關上班時段內前往標案地點勘查,有意者請先電詢以利安排。 2.履約地點:詳如工作說明書。 3.開標日期:112/12/12 11:00AM。 4.履約期限: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於契約指定地點履約)。 5.參與本案投標廠商,開標當天倘未派員到場參加開標,則本機關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廠商放棄比減價權利。 6.以郵遞方式投標者,請自行注意郵遞寄送所需時間。 7.本採購案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公告,不提供現場領標。 8.投標時,標封內請附上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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