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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yil8@ms1.anws.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開標地點
臺北市濱江街362號 飛航服務總臺臺北裝修區臺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飛航服務總臺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
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5條符合下列所稱室內裝修從業且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103通定之情形者:
1.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業務。
2. 室內裝修業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之業務。
(二) 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3. 廠商信用之證明。
4. 其他資格文件:
(1). 建築師:檢附開業證書、建築師證書、有效期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 室內裝修業: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核可之登記證(登記範圍須含設計)、有效期內之公會會員證。
上述第(二)、1~3項內要求,請參照本案第六十條規定或"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內第3、4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開標時間:
(1) 第一階段:資格價格標開標:民國111年01月20日上午10時30分。
(2) 第二階段:合格廠商評審會議(廠商答詢):依第一階段開標結果、原則上安排為開標日下午14時30分開始(依合格廠商投標時間排序進行),或是由機關另外安排時間再通知廠商答詢。
二、因本案開標地點位於松山機場管制區內,配合民航機場管制區域進出管制作業規定,人員及車輛須具通行證始能出入。為因應申請臨時通行證,投標廠商應於開標時間提前40分鐘到達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飛航服務總臺大門等候,機關將統一為投標廠商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辦證時投標廠商出席人員應提供身分證正本以供航警查驗。投標廠商未能於機關規定統一辦證時間前抵達指定地點,致投標廠商未能準時抵達開標地點時,由廠商自行承擔結果。換證事宜聯絡電話:_02-25031208雷達資訊臺值班人員。
三、本案開標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2人(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不另為通知。)
四、申訴受理單位:
(1) 機關名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政風室
機關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檢舉信箱:105945松山機場郵局第7號信箱
檢舉電話:(02)2349-6235 傳真:(02)2349-6240
(2) 機關名稱: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政風室
機關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檢舉信箱:ethics@anws.gov.tw
檢舉電話:(02)8770-2059 傳真:(02)2503-013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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