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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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倘廠商於本契約履約期限內111年1月份至8月份績效考核平均達75分以上,且未受違約罰金或書面糾正者,得於111年度9月底前來函申請於次(112)年度續約1年(次年度契約總價金額與前一年度契約總價相同,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經機關審查同意後辦理;113年度續約方式亦同。
(二)契約期滿機關如未覓得適當廠商承攬,承商須按原契約繼續提供服務,但以2個月為限。服務費用比照前一年度單月金額改採每月支付。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261-1號馬祖助航臺(北竿)
開標地點
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261-1號馬祖助航臺(北竿)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寄達(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或專人送達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261-1號馬祖助航臺(北竿)(時間以收發文登記簿所登記為憑,逾期(時)者無效)。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在案之廠商,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二) 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3. 廠商信用之證明
上述各項文件要求詳見本案投標須知第64條或"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4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本案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提供現場領標,現場領標地點: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261-1號馬祖助航臺(北竿)。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每份酌收工本費新台幣20元整。現場領標免費。
開標時間及地點
110年11月2日14時假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261-1號馬祖助航臺(北竿)會議室當場開標,逾時視同未到。
其他
1.若有需要赴現場瞭解者,請逕洽馬祖助航臺(北竿)(聯絡人:邵立民 TEL: 0836-55065)。
2.開標當日請攜帶廠商之公司大小印章及身分證明文件,俾便當場審查資格;廠商負責人如不克出席開標,由被授權人代表參加者請附出席代表授權書及身分證明。
3.廠商於開標當時未達現場者視同放棄說明及比(減)價權利,不另行通知。
4.餘詳列投標須知、招標規範、契約條款及其它招標文件。
5.檢舉電話:法務部調查局02-22918888;台北市調查處02-27328888;民航局政風室02-23496237;飛航服務總臺政風室02-8770205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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