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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基本資格:
1、 凡政府登記合格,無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之情形者。
2、 其他:廠商營業項目須具有營業項目(J101020)並且須具有病媒防治業有效許可執照(字號:環藥病媒字號執照),投標時標封內應檢附執照影印本。
(二) 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包含: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3、 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更正項目:
投標須知七十九、 投標文件須於110年10月7日下午5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秘書室行政課(桃園市大園區園航路60號。)凡經本總臺收執之標封,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回,逾時寄(送)達者一律視為不合格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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