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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開標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飛航服務總臺臺北裝修區臺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飛航服務總臺405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飛航服務總臺秘書室總收文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基本資格:
1.凡政府登記合格(依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營業項目代碼具 E1營造業或E801建物裝修及裝潢業或EZ99其他工程業等項下相關行業),無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之情形者。
(二) 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包含: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3. 廠商信用之證明。
以上各項證明文件之細項規定請參照本案投標須知第64條或"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4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標案之招標文件酌收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
其他
1.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位於松山機場管制區內,配合民航機場管制區域進出管制作業規定,人員及車輛須具通行證始能出入。為因應申請臨時通行證需作業時間,且投標文件應於投標截止
期限前送達(以收件戳記時間為憑),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郵寄或親送時間。
2.本標案擇訂於110年09月08日上午10時30分整假飛航服務總臺臺北裝修區臺會議室開標,未派員或逾時到場均視同未派員到場,放棄說明及議(比)價及減價權利。
3.因本案開標地點位於機場管制區內,配合機場管制區相關作業規定,人員及車輛須具通行證始能出入。為因應辦理臨時通行證需作業時間,建議投標廠商於前述開標時間提前40分鐘到達機關大門外等候(飛航服務總臺,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機關將統一為投標廠商申辦臨時通行證,同時投標廠商應提供身分證正本以供航警查驗。投標廠商如未於機關規定統
一辦證時間內抵達指定地點,致投標廠商未能準時抵達開標會場者,由廠商自行承擔未派員到場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之結果。換證事宜聯絡電話:02-87702199簡台長明華或87702123 MCC
4.投標商請攜帶身分證件、投標廠商報到單與出席代表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不需檢附)等相關文件參與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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