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00162LG006 已決標公告

汰換松山、花蓮及臺東終端航管雷達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達利思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33,906,263
原始預算
$ 673,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4.1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代碼 3.15.6.5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聯絡人 林家旭
聯絡電話 (02) 87702238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15.6.50
單位名稱 供應室
機關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濱江街362號
聯絡人 林家旭
聯絡電話 (02) 87702238
傳真號碼 (02) 25167101
電子郵件信箱 jslin@anw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總臺於下列條件下保留依契約單價承購本案各項財物(含備份件)之權利: (一)自全案完成驗收合格之日起5年內,洽購汰換桃園終端航管雷達1套(含備份件及MOCK-UP所需之雷達信號產生器1套)。 (二)全案增購上限金額為新臺幣3億元整。 (三)辦理增購時機關將洽承商了解增購標的取得所需之時間,議訂履約期限、驗收、付款及保固條件後辦理議價。 (四)承商於議約完成後,須依前揭議定之履約期限內完成桃園終端航管雷達(含MOCK-UP)之安裝、測試及720小時信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6/03
原公告日 110/05/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6/21 17:00
開標時間 110/06/22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供應室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0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飛航服務總台405專戶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本案分三階段執行,詳如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 1.凡政府登記合格,無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之情形者。 2.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包含: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二)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履約能力證明: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完成本案終端雷達採購同性質之契約,其累計終端雷達數量達3座(含)以上(其中至少1座終端雷達含初級雷達及具Mode-S功能之次級雷達),並應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正式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 1.本次更新招標文件如下列: (1)A06-3招標規範IFPP (2)A07評選須知 2.本案天線平臺部分,不提供廠商停機現勘,唯本總臺將請各站臺提供現況之照片或影片以協助廠商能了解天線平臺狀況;其它現勘事宜,仍請依本案投標須知,請廠商逕與本總臺站臺人員聯絡。 3.因應松山雷達臺人員調動,新增松山現勘連絡電話:02-25031208(值班席)。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上網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下載(網址: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網領取:電子領標之機關文件費用 1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其它內容】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 3.電子領標: (1)本案一律採電子領標,系統網頁(http://web.pcc.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採電子化領標之廠商,應繳交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公告之系統使用費。 4.因故停止辦理投、開標作業之處理原則: (1)截止投標日(機關所在地:臺北市)因故停止上班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其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日則為順延至原開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開標。 (2)截止投標日(機關所在地:臺北市)正常上班,而開標日(機關所在地:臺北市)因故停止上班致無法如期開標時,逕行順延至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開標。 5.因開標地點位於機場管制區內,配合民航機場管制區域進出管制作業規定,人員及車輛須具通行證始能出入。為因應申請臨時通行證需作業時間,投標廠商應於開標日上午9點30分前到達濱江街362號門口等候,機關將統一為投標廠商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辦證時投標廠商出席人員應提供身分證正本以供航警查驗。投標廠商未於機關規定統一辦證時間內抵達指定地點,如因此致投標廠商未能準時抵達開標會場,由廠商自行承擔未派員到場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之結果。換證事宜聯絡電話:02-87702178。 6.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位於機場管制區內,配合民航機場管制區域進出管制作業規定,人員及車輛須具通行證始能出入。為因應申請臨時通行證需作業時間,且投標文件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送達(以收件戳記時間為憑),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郵寄或親送時間。 7.本標案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6/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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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旭
聯絡電話
(02) 8770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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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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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6.50
單位名稱
供應室
機關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濱江街362號
聯絡人
林家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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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87702238
傳真號碼
(02) 2516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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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總臺於下列條件下保留依契約單價承購本案各項財物(含備份件)之權利: (一)自全案完成驗收合格之日起5年內,洽購汰換桃園終端航管雷達1套(含備份件及MOCK-UP所需之雷達信號產生器1套)。 (二)全案增購上限金額為新臺幣3億元整。 (三)辦理增購時機關將洽承商了解增購標的取得所需之時間,議訂履約期限、驗收、付款及保固條件後辦理議價。 (四)承商於議約完成後,須依前揭議定之履約期限內完成桃園終端航管雷達(含MOCK-UP)之安裝、測試及720小時信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6/03
原公告日
110/05/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6/21 17:00
開標時間
110/06/22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供應室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0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飛航服務總台405專戶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本案分三階段執行,詳如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 1.凡政府登記合格,無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之情形者。 2.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包含: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二)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履約能力證明: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完成本案終端雷達採購同性質之契約,其累計終端雷達數量達3座(含)以上(其中至少1座終端雷達含初級雷達及具Mode-S功能之次級雷達),並應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正式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 1.本次更新招標文件如下列: (1)A06-3招標規範IFPP (2)A07評選須知 2.本案天線平臺部分,不提供廠商停機現勘,唯本總臺將請各站臺提供現況之照片或影片以協助廠商能了解天線平臺狀況;其它現勘事宜,仍請依本案投標須知,請廠商逕與本總臺站臺人員聯絡。 3.因應松山雷達臺人員調動,新增松山現勘連絡電話:02-25031208(值班席)。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上網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下載(網址: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網領取:電子領標之機關文件費用 1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其它內容】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 3.電子領標: (1)本案一律採電子領標,系統網頁(http://web.pcc.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採電子化領標之廠商,應繳交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公告之系統使用費。 4.因故停止辦理投、開標作業之處理原則: (1)截止投標日(機關所在地:臺北市)因故停止上班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其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日則為順延至原開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開標。 (2)截止投標日(機關所在地:臺北市)正常上班,而開標日(機關所在地:臺北市)因故停止上班致無法如期開標時,逕行順延至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開標。 5.因開標地點位於機場管制區內,配合民航機場管制區域進出管制作業規定,人員及車輛須具通行證始能出入。為因應申請臨時通行證需作業時間,投標廠商應於開標日上午9點30分前到達濱江街362號門口等候,機關將統一為投標廠商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辦證時投標廠商出席人員應提供身分證正本以供航警查驗。投標廠商未於機關規定統一辦證時間內抵達指定地點,如因此致投標廠商未能準時抵達開標會場,由廠商自行承擔未派員到場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之結果。換證事宜聯絡電話:02-87702178。 6.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位於機場管制區內,配合民航機場管制區域進出管制作業規定,人員及車輛須具通行證始能出入。為因應申請臨時通行證需作業時間,且投標文件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送達(以收件戳記時間為憑),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郵寄或親送時間。 7.本標案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6/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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