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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本案分初步、期中、期終成果,提送期限詳如本案需求說明書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公司或行號,營業項目代碼需含以下其中之一(及無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之情形):J401010電影片製作業J305010有聲出版業J503020電視節目製作業J503030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J503040廣播電視廣告業J601010藝文服務業J602010演藝活動業或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影本)
3.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餘詳如本案投標需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履約期間:本案履約期程分述如下(詳本案需求說明書)。
1、初步成果:決標後30日內提送。
2、期中成果:初步成果核定後40日內提送。
3、期終成果:期中成果核定後90日內提送。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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