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060628SEC139 已決標公告

飛航服務總臺北部飛航服務園區107-108年度膳食委外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八方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00,000
原始預算
$ 4,8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代碼 3.15.6.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美玲
聯絡電話 (03)3841311
機關代碼 3.15.6.50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聯絡人 黃美玲
聯絡電話 (03)3841311
傳真號碼 (03)3841306
電子郵件信箱 h3025@anw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3 17:00
開標時間 106/12/14 10: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4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1.1-108.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具有「其他餐飲業」(營業項目代碼:F501990)。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 無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得標廠商應在106.12.31前完成保險如下: (1)雇主意外責任險: (2)公共意外責任險: (3)產品責任險: 保險金額: (1)雇主意外責任險: ①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不得低於新臺幣300萬元整。 ②每一個事故體傷或死亡:不得低於新臺幣1,500萬元整。 ③保險期間最高累積責任:不得低於新臺幣2,500萬元整。 (2)公共意外責任險: ①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不得低於新臺幣300萬元整。 ②每一個事故體傷或死亡:不得低於新臺幣1,500萬元整。 ③每一事故財物損害:不得低於新臺幣250萬元整。 ④食物中毒:不得低於新臺幣200萬元整。 ⑤保險期間最高累積責任:不得低於新臺幣3,400萬元整。 (3)產品責任險: ①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不得低於新臺幣300萬元整。 ②每一個事故體傷或死亡:不得低於新臺幣1,500萬元整。 ③保險期間最高累積責任:不得低於新臺幣2,000萬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5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美玲
聯絡電話
(03)3841311
機關代碼
3.15.6.50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聯絡人
黃美玲
聯絡電話
(03)3841311
傳真號碼
(03)3841306
電子郵件信箱
h3025@anw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3 17:00
開標時間
106/12/14 10: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4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1.1-108.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具有「其他餐飲業」(營業項目代碼:F501990)。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 無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得標廠商應在106.12.31前完成保險如下: (1)雇主意外責任險: (2)公共意外責任險: (3)產品責任險: 保險金額: (1)雇主意外責任險: ①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不得低於新臺幣300萬元整。 ②每一個事故體傷或死亡:不得低於新臺幣1,500萬元整。 ③保險期間最高累積責任:不得低於新臺幣2,500萬元整。 (2)公共意外責任險: ①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不得低於新臺幣300萬元整。 ②每一個事故體傷或死亡:不得低於新臺幣1,500萬元整。 ③每一事故財物損害:不得低於新臺幣250萬元整。 ④食物中毒:不得低於新臺幣200萬元整。 ⑤保險期間最高累積責任:不得低於新臺幣3,400萬元整。 (3)產品責任險: ①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不得低於新臺幣300萬元整。 ②每一個事故體傷或死亡:不得低於新臺幣1,500萬元整。 ③保險期間最高累積責任:不得低於新臺幣2,000萬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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