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050540LG044 已決標公告

馬公機場數位微波及多工機設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麟銳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097,866
原始預算
$ 5,613,040
底價金額
$ 5,550,000
決標折數
91.8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代碼 3.15.6.5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漢禹
聯絡電話 (02)87702238
機關代碼 3.15.6.50
單位名稱 供應室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聯絡人 吳漢禹
聯絡電話 (02)87702238
傳真號碼 (02)25167101
電子郵件信箱 a21023608@anw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1 09:00
開標時間 105/10/11 14: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飛航服務總臺航電技術室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飛航服務總臺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5年12月29 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營許可證明。 5.有關上述文件詳細說明,請參閱投標須知第64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上網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下載(網址: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網領取:電子領標之機關文件費用 1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其它內容】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 3.電子領標: (1)本案一律採電子領標,系統網頁(http://web.pcc.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採電子化領標之廠商,應繳交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公告之系統使用費。 4.截止投標(收件)日及開標日如遇下列情事者,視必要延長等標期(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為原則,開標日順延原則同截止投標日): (1)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因故暫停服務者。 (2)截止投標日(收件)或開標日,主辦機關所在地,因故停止辦公等情事。 5.本採購案採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乙次投標,分段開標方式辦理,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資格標(含規格標)合併開標,經審查(核)均合格之投標廠商,本總臺將就其價格標中揭示總標價進行競價,並以進入底價且最低價之投標廠商為本採購案之得標廠商。 6.於招標規範(技術規範說明書)載明之系統架設地點(馬公),完成安裝、功能測試及信心測試。 7.本標案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暨相關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1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漢禹
聯絡電話
(02)87702238
機關代碼
3.15.6.50
單位名稱
供應室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聯絡人
吳漢禹
聯絡電話
(02)87702238
傳真號碼
(02)25167101
電子郵件信箱
a21023608@anw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1 09:00
開標時間
105/10/11 14: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飛航服務總臺航電技術室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飛航服務總臺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5年12月29 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營許可證明。 5.有關上述文件詳細說明,請參閱投標須知第64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上網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下載(網址: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網領取:電子領標之機關文件費用 1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其它內容】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 3.電子領標: (1)本案一律採電子領標,系統網頁(http://web.pcc.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採電子化領標之廠商,應繳交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公告之系統使用費。 4.截止投標(收件)日及開標日如遇下列情事者,視必要延長等標期(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為原則,開標日順延原則同截止投標日): (1)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因故暫停服務者。 (2)截止投標日(收件)或開標日,主辦機關所在地,因故停止辦公等情事。 5.本採購案採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乙次投標,分段開標方式辦理,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資格標(含規格標)合併開標,經審查(核)均合格之投標廠商,本總臺將就其價格標中揭示總標價進行競價,並以進入底價且最低價之投標廠商為本採購案之得標廠商。 6.於招標規範(技術規範說明書)載明之系統架設地點(馬公),完成安裝、功能測試及信心測試。 7.本標案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暨相關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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