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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民航路1100號(臺東航空站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東航空站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台東航空站414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督促投標廠商得標後,必然履行契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民航路1100號
履約期限
115年01月0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政府核發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政府登記合格之甲級電氣承裝業(E601010)廠商證明影本。(得標後核對正本)。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 廠商應提出最近⼀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外國廠商應提出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並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2) 廠商信⽤證明:非拒絕往來⼾及最近⼀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證明文件:外國廠商應提出之信⽤證明並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及最近⼀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證明等。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A)查詢⽇期應為截⽌投標⽇前半年內。
(B)證明文件以下列任⼀之票據交換所委託金融機構查詢核章之製式簡覆單正本或影本。
a.票據交換所第⼀類或第⼆類票據退票資料查詢簡覆單。
b.票據交換所⽀票存款⼾票據徵信開⼾查詢簡覆單。
(C)查詢簡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及最近⼀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期。
d.廠商統⼀編號及名稱(不具法⼈⼈格之行號、團體,得以其負責⼈個⼈名義代之)。
(3)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良紀錄者。(由機關開標前查核,經查核投標廠商為不良紀錄者,該投標為無效標)
(4)本招標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5)本招標所附之投標勞⼯權益保障切結書(正本),該切結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為不合格標。
(6)政府核發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政府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廠商證明影
本。(得標後核對正本)。
(7)投標切結書、資格審查表。
(8)投標廠商營業聲明書、授權書及電⼦領標憑證。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東航空站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