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P112002 已決標公告

花蓮航空站113-114年度護理服務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榮美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29,888
原始預算
$ 3,692,000
底價金額
$ 3,690,000
決標折數
98.3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機關代碼 3.15.6.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則翰
聯絡電話 (03)8210732
機關代碼 3.15.6.4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業務組
機關地址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一號
聯絡人 林則翰
聯絡電話 (03)8210732
傳真號碼 (03)8210750
電子郵件信箱 volvo7689@mail.hulairpor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限屆滿前4個月,履約期間服務成績(護理服務勞務採購考評表)平均達到滿意(80分以上)標準,經雙方同意,不改變原契約內容、條件、價金,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續約1次(一次一年),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份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05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2/10/06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2/10/06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2/10/06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8210732)
開標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營業項目:醫療顧問、醫療服務、人力派遣、人力資源、人力仲介、勞務工程、勞務服務業等與本採購案相關之營業項目。 2.政府登記合格之診所以上等級之醫療機構或護理機構或安養機構或長照機構,領有營業證明或開業證明者。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護理人員資格條件(應提供證明文件): (1)取得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護士或護理師執照者。 (2)具醫院病房臨床護理照護經驗2年(含)以上,或具有急診室任職1年(含)以上經歷(不含實習期間)。 (3)體能及精神須能負擔本站緊急救護業務。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 廠商至現場勘查期間:本案位於花蓮機場,廠商於投標前應詳閱招標文件相關資料,或洽詢機關聯絡人員:航務組/許婷/電話03-8210713,勘查及詢問實際現場作業,了解本案有關派駐護理人員上班之有關資訊,請自行審慎評估能否執行派駐人員上班之履約能力,決定是否投標。倘未確實瞭解本業務履約情況,未詳閱合約,致決標後找不到人力致違約情形、或利潤估算錯誤或因低價搶標致蝕本虧損,應自行負責。 (二) 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其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經公告或公開方式辦理之補助或交易,於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違反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業務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05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2/10/06 17:00截止投標)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則翰
聯絡電話
(03)8210732
機關代碼
3.15.6.4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業務組
機關地址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一號
聯絡人
林則翰
聯絡電話
(03)8210732
傳真號碼
(03)8210750
電子郵件信箱
volvo7689@mail.hulairpor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限屆滿前4個月,履約期間服務成績(護理服務勞務採購考評表)平均達到滿意(80分以上)標準,經雙方同意,不改變原契約內容、條件、價金,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續約1次(一次一年),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份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05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2/10/06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2/10/06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2/10/06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8210732)
開標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營業項目:醫療顧問、醫療服務、人力派遣、人力資源、人力仲介、勞務工程、勞務服務業等與本採購案相關之營業項目。 2.政府登記合格之診所以上等級之醫療機構或護理機構或安養機構或長照機構,領有營業證明或開業證明者。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護理人員資格條件(應提供證明文件): (1)取得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護士或護理師執照者。 (2)具醫院病房臨床護理照護經驗2年(含)以上,或具有急診室任職1年(含)以上經歷(不含實習期間)。 (3)體能及精神須能負擔本站緊急救護業務。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 廠商至現場勘查期間:本案位於花蓮機場,廠商於投標前應詳閱招標文件相關資料,或洽詢機關聯絡人員:航務組/許婷/電話03-8210713,勘查及詢問實際現場作業,了解本案有關派駐護理人員上班之有關資訊,請自行審慎評估能否執行派駐人員上班之履約能力,決定是否投標。倘未確實瞭解本業務履約情況,未詳閱合約,致決標後找不到人力致違約情形、或利潤估算錯誤或因低價搶標致蝕本虧損,應自行負責。 (二) 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其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經公告或公開方式辦理之補助或交易,於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違反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業務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05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2/10/06 17:00截止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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