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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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需控管及降低履約之風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一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全部監造工程驗收合格結算完成+30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登記合格開業消防設備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聘有消防設備師資格且任職該公司提出相關技師證照證明(影本)者)。(得標後核對正本)。
(2)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拒絕往來廠商者。(由機關開標前查核,經查核投標廠商為拒絕往來者,該投標為無效標)(廠商免付)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招標文件內容請欲投標廠商詳細看閱,各種之條款內容請詳細瞭解或洽聯絡人,參與投標廠商將視為對全部投標文件皆充分瞭解且完全滿意而參與投標。
2、欲投標廠商請務必至本站辦理現勘,據以製作服務建議書,至本站現勘之廠商,本站方得提供現有航廈圖面(電子檔)以供使用,現場圖面由廠商自行拍照使用(進入管制區需依規定辦理通行証)。聯絡人及電話:王紹宇(03)8210728。
3、投標廠商不論其評定名次先後,本站均不給予任何經費之補助。
4、未得標廠商之服務建議書(其中1份歸檔使用),剩餘數請於本案決標公告日次日起,30日內自行取回,未能於期限內取回者,除機關不得作為他用外,並予銷毀。
5、經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本站將以電話、公文或電子郵件通知合格廠商(詳徵求服務建議書說明/評審作業)評審時間及地點。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