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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價金之給付係依當次施作之項目及數量給付且僅係原有契約標的數量之增減,並在契約金額容許範圍內,期間為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64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一號3樓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後續履約誠信,擬收取履約保證金1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一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 凡持有政府核發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或登記證影本(廠商得以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得標後核對正本),廠商登記證需中華民國政府立案合格之專業服務廠商、技術顧問機構;公、學、協會團體等行業,並具備合格文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二)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1項至第7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四)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正本,資料日 期應於截止投標日最近6個月內之資料。
(五)投標切結書,內容有誤或未檢附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六)第一次招標不限原住民廠商投標,但原住民廠商投標單優先開、決標,依原住民族工 作權保障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檢附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費用:投標廠商為準備投標及投遞標單所耗費用,或招致任何損失,概由投標廠商負責。(二)投標廠商應熟悉並遵守有關之法令規章,任何觸犯法令之過失,均不得藉詞不瞭解而請求免責。(三)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 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 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 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 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四)請投標廠商於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公告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機關(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1號;花蓮航空站3樓會議室040室),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比價、議價等事宜,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五)第一次公告: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六)更正招標公告:修正招標文件-勞務採購契約第二條履約標的-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114年度機場跑道摩擦係數檢測服務案」(詳附招標規範)。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