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c1080214 已決標公告

航廈及消防隊廣播系統汰換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謹文電機技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21,620
原始預算
$ 1,663,200
底價金額
$ 1,621,62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
機關代碼 3.15.6.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倪毅
聯絡電話 (07)8057637
機關代碼 3.15.6.3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
機關地址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
聯絡人 倪毅
聯絡電話 (07)8057637
傳真號碼 (07)8057613
電子郵件信箱 ni@mail.ki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02/18
原公告日 108/0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本站總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不退還),凡欲購買之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內(即日起至108年03月04日17時止),向本站總務組郵購或親自領購投標文件。郵購者請將上述費用(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現金不予受理)新台幣200元整及回郵新台幣150元(小面額郵票)放入郵購信封內,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郵寄至(時間以本站落地郵戳為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3/04 17:00
開標時間 108/03/05 10:00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工程驗收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 I101061 工程技術顧問業或工程顧問公司或財團法人技術顧問機構(上述登記證項目需有電機或電子或電腦資訊等相關項目)或領有開業證書之電機或電子技師事務所,且於政府採購法施行後未曾受主管機關懲戒處分之依法登記開業電機技師或工程顧問公司。 (二)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原投標須知18頁文字有誤,已修正替換完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倪毅
聯絡電話
(07)8057637
機關代碼
3.15.6.3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
機關地址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
聯絡人
倪毅
聯絡電話
(07)8057637
傳真號碼
(07)8057613
電子郵件信箱
ni@mail.ki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02/18
原公告日
108/0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本站總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不退還),凡欲購買之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內(即日起至108年03月04日17時止),向本站總務組郵購或親自領購投標文件。郵購者請將上述費用(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現金不予受理)新台幣200元整及回郵新台幣150元(小面額郵票)放入郵購信封內,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郵寄至(時間以本站落地郵戳為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3/04 17:00
開標時間
108/03/05 10:00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工程驗收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 I101061 工程技術顧問業或工程顧問公司或財團法人技術顧問機構(上述登記證項目需有電機或電子或電腦資訊等相關項目)或領有開業證書之電機或電子技師事務所,且於政府採購法施行後未曾受主管機關懲戒處分之依法登記開業電機技師或工程顧問公司。 (二)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原投標須知18頁文字有誤,已修正替換完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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