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c1071017 已決標公告

電腦作業系統軟硬體維護保養及飛航動態席勞務外包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諾亞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176,142
原始預算
$ 8,489,324
底價金額
$ 8,300,000
決標折數
98.5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
機關代碼 3.15.6.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寶淋
聯絡電話 (07)8057636
機關代碼 3.15.6.3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
機關地址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
聯絡人 郭寶淋
聯絡電話 (07)8057636
傳真號碼 (07)8057613
電子郵件信箱 plkuo@mail.ki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1/30
原公告日 106/1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總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00元整郵購或親自領購投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0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06 10:00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本站國內航廈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7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計2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中華民國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公司或行號,其營業項目登錄有電腦或資訊相關項目者。 二、廠商應具有下列證件並符合下列規定者: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本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文件。 (三)廠商應提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三、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伍佰元整(不退還),凡欲購買之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內(106年11月27日至106年12月05日17時止),向本站總務組郵購或親自領購投標文件,另亦可採電子領標,免收圖說費,但仍需支付網路服務費。 (二)郵購者請將上述費用(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現金不予受理)新台幣500元整及回郵新台幣150元整放入郵購信封內,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郵寄至(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本站總務組(地址: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二號「高雄國際航空站」)。郵購信封左上角請註明:郵購「電腦作業系統軟硬體維護保養及飛航動態席勞務外包」招標文件。 (三)親自領購者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至週五為08:30至17:00,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至本站總務組辦理,當面繳交每份新台幣伍佰元整並領取收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寶淋
聯絡電話
(07)8057636
機關代碼
3.15.6.3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
機關地址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
聯絡人
郭寶淋
聯絡電話
(07)8057636
傳真號碼
(07)8057613
電子郵件信箱
plkuo@mail.ki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1/30
原公告日
106/1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總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00元整郵購或親自領購投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0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06 10:00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本站國內航廈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7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計2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中華民國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公司或行號,其營業項目登錄有電腦或資訊相關項目者。 二、廠商應具有下列證件並符合下列規定者: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本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文件。 (三)廠商應提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三、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伍佰元整(不退還),凡欲購買之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內(106年11月27日至106年12月05日17時止),向本站總務組郵購或親自領購投標文件,另亦可採電子領標,免收圖說費,但仍需支付網路服務費。 (二)郵購者請將上述費用(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現金不予受理)新台幣500元整及回郵新台幣150元整放入郵購信封內,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郵寄至(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本站總務組(地址: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二號「高雄國際航空站」)。郵購信封左上角請註明:郵購「電腦作業系統軟硬體維護保養及飛航動態席勞務外包」招標文件。 (三)親自領購者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至週五為08:30至17:00,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至本站總務組辦理,當面繳交每份新台幣伍佰元整並領取收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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