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eresa@mail.kia.gov.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新年度保險合約未能如期完成決標時增購之權利,增購保費不超過原合約總保費40%,期間不超過2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向本站國內航廈2樓服務台親自以100元購買投標文件或郵購。郵購者請將上述費用新台幣100元及回郵100元整放入郵購信封內,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郵寄至(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本站總務組(地址: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二號」。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財產保險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國內線2樓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國內線2樓服務台或收發室
履約期限
106年1月27日至民國107年1月27日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公司登記或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可逕自經濟部商業司或各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下載列印,營業項目內須有產險)
(二)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影本)。
(四)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