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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屬水管、電氣工程,且已與建築工程分開招標(水電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中華民國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公司或行號,其營業
項目登錄有電器、自來水或污水設備承裝業等相關項目
者, 並具備該事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之領取:
(一)圖說文件工本費新台幣參佰元整(不退還)。凡欲購買之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內( 106年3月21日至106 年3 月28 日17 時整止),向本站總務組郵購或親自領購投標文件,採用電子領標者圖說費用免費(但仍需支付網路服務費,目前為新台幣貳拾元)。
(二)郵購者請將上述費用(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現金不予受理)新台幣參佰元整及回郵新台幣壹佰伍拾元整放入郵購信封內,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郵寄至(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本站總務組(地址: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二號「高雄國際航空站」)。郵購信封左上角請註明:郵購「國際航廈污水管汰換工程」」招標文件。
(三)領購者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至週五為09:00至17:00,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至本站總務組辦理,當面繳交每份新台幣參佰元整並領取收據。
(四)電子領標者:請於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
廠商端領標作業下載領取,網址為:http:// web.pcc.gov.tw所
需費用為新台幣20元整,依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
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電子標文件版權為本站所有,電子領標
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機關同意
者不在此限,採電子領標者應自行列印文件,於規定時間內
,依本須知規定填妥寄達本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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