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中國大陸除外),依法納稅,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並符合I301資訊服務業資格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有關駐站人員除須於該公司任職滿3個月以上(經公司試用合格)外,另須具備資格如下列:
1.系統整合工程師(共需1人),個人須具備之相關證照如下列:
A.須具備Microsoft的(MCTS-SQL2005)或(MCSA-SQL2008)(含)以上版本認証。
B.須具備Microsoft的(MCITP)或(MCSE)認證。
2.網路系統工程師(共需2人),個人須具備之相關證照如下列:
A.須具備Microsoft MCITP/MCSE或Lunix LPIC 1(含)以上的認證。
B.須具備Juniper JNCIA的認證。
C.須具備Cisco任一種認證皆可(例如:CCNA,CCNP , CCIE..)。
3.維護助理工程師(共需2人),個人須具備之相關資歷如下列:
專科以上電子、電機、資訊等科系畢業,具備Microsoft MCP認証或Linux LPIC 1 及1年以上電腦設備實際維護工作經驗。
4.資訊安全管理師(共需1人),個人須具備之相關資歷如下列:
A.須具備Certified Information Systems Security Professional(CISSP)的認證或ISO27001 Lead Auditor的認證。
B.須具備Cisco CCNP , CCIE 任一種認證皆可。
C.須具備Linux LPIC 2(含)以上的認證或同時具備CEH及LPIC 1認證。
5.行政技術人員(共需1人),個人須具備之相關資歷如下列:
A.須具備大專以上資訊相關科系畢業學歷。
B.熟悉公文撰寫、具備適當英語讀、寫能力。
C.1年以上資訊業相關工作經歷。
D.協助電腦應用系統開發建置專案管理。
E.協助業務推動,辦理資訊平台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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