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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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敦化北路340-9號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履約期滿,在機關尚未完成招標程序前,機關得洽請廠商同意增購繼續執行本契約,增購期限以3個月為限,增購部分價金計算方式以原決標金額按增購期間與原契約期間之比例計算,保留後續擴充權利金額預估約新臺幣70萬0,908元整。
(2)倘廠商有意於契約期滿後續約,應於契約期滿6個月前,以書面表示續約之意,經機關審核後如認定廠商履約情況良好,得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續約上限為1年,增購部分價金計算方式以原決標金額按增購期間與原契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5000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9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設立登記並依法納稅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中國大陸除外),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採購法第103條第一項規定),並符合資訊服務業資格之廠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