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SAE10808 已決標公告

109-111年度臺北國際航空站水電、空調及消防系統操作維護作業及管理契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康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8,000,000
原始預算
$ 130,868,634
底價金額
$ 128,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機關代碼 3.15.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9 - 境外團體、組織提供的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奉修
聯絡電話 (02)87703486
機關代碼 3.15.6.2
單位名稱 維護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聯絡人 吳奉修
聯絡電話 (02)87703486
傳真號碼 (02)87703544
電子郵件信箱 me3685@ts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0,868,63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如下:廠商如履約情況良好,倘廠商有意於契約期滿後續約,應於期滿前6個月,以書面表示續約之意,在依原契約規定、價金及條件下,機關可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續約,續約上限為12個月,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合算付款,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說明,得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08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8/07/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04 17:00
開標時間 108/11/05 09: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或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之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納稅,並具備合格證件。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須有下列4項: (1)E601010電器承裝業或E601020電器安裝業 (2)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 (3)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4)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或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廠商得單獨投標;允許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共同投標廠商以2家為限,合併2家廠商資格文件後,須符合本案所有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奉修
聯絡電話
(02)87703486
機關代碼
3.15.6.2
單位名稱
維護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聯絡人
吳奉修
聯絡電話
(02)87703486
傳真號碼
(02)87703544
電子郵件信箱
me3685@ts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0,868,63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如下:廠商如履約情況良好,倘廠商有意於契約期滿後續約,應於期滿前6個月,以書面表示續約之意,在依原契約規定、價金及條件下,機關可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續約,續約上限為12個月,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合算付款,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說明,得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08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8/07/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04 17:00
開標時間
108/11/05 09: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或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之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納稅,並具備合格證件。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須有下列4項: (1)E601010電器承裝業或E601020電器安裝業 (2)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 (3)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4)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或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廠商得單獨投標;允許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共同投標廠商以2家為限,合併2家廠商資格文件後,須符合本案所有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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