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SAE10608 已決標公告

107~109年度電力系統檢驗契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原機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53,527
原始預算
$ 3,518,027
底價金額
$ 3,350,000
決標折數
85.1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機關代碼 3.15.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榮宗
聯絡電話 (02)87703606
機關代碼 3.15.6.2
單位名稱 維護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聯絡人 張榮宗
聯絡電話 (02)87703606
傳真號碼 (02)87703544
電子郵件信箱 cc9640@ts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誠信履約,得於契約屆滿前3個月,以書面表示續約之意,在依原契約規定、價金及條件下,機關得視廠商履約情形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續約,續約上限為12個月,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說明,得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13 17:00
開標時間 106/11/14 09: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或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之合法登記設立之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1有效期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登記證(影本) 2有效期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3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廠商信用證明文件(正本) 6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影本) 7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影本) 8繳納押標金證明文件(正本,新台幣:15萬元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榮宗
聯絡電話
(02)87703606
機關代碼
3.15.6.2
單位名稱
維護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聯絡人
張榮宗
聯絡電話
(02)87703606
傳真號碼
(02)87703544
電子郵件信箱
cc9640@ts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誠信履約,得於契約屆滿前3個月,以書面表示續約之意,在依原契約規定、價金及條件下,機關得視廠商履約情形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續約,續約上限為12個月,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說明,得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13 17:00
開標時間
106/11/14 09: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或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之合法登記設立之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1有效期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登記證(影本) 2有效期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3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廠商信用證明文件(正本) 6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影本) 7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影本) 8繳納押標金證明文件(正本,新台幣:15萬元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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