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SAA11108 已決標公告

「松山機場航廈屋頂防水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楊忠仁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05,574
原始預算
$ 5,117,304
底價金額
$ 4,605,574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機關代碼 3.15.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純榮
聯絡電話 (02)87703490
機關代碼 3.15.6.2
單位名稱 維護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9號
聯絡人 劉純榮
聯絡電話 (02)87703490
傳真號碼 (02)87703544
電子郵件信箱 me3691@ts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08 11:00
開標時間 111/03/08 14: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9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9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契約工程全部驗收合格為止,詳招標規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工程顧問公司,並具備合格文件,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1) 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須為投標建築師事務所之負責人、或符合資格2建築師以上之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為共同負責人(請附金融機構之聯合開立存簿或聯合開立票據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2.有效期開業證書(影本)。 3.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影本)。 (2-2)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營業項目應包含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土木或結構工程科之有效期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3.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會員證(影本)。 (2-3) 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1.技師須為投標技師事務所之負責人、或符合資格2技師以上之聯合技師事務所為共同負責人(請附金融機構之聯合開立存簿或聯合開立票據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2.土木或結構工程科之有效期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3.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影本)。 餘詳投標須知及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如有現勘需求或相關問題,請事前聯繫機關承辦人,俾利安排現勘時間。 2.餘請詳閱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08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純榮
聯絡電話
(02)87703490
機關代碼
3.15.6.2
單位名稱
維護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9號
聯絡人
劉純榮
聯絡電話
(02)87703490
傳真號碼
(02)87703544
電子郵件信箱
me3691@ts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08 11:00
開標時間
111/03/08 14: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9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9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契約工程全部驗收合格為止,詳招標規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工程顧問公司,並具備合格文件,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1) 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須為投標建築師事務所之負責人、或符合資格2建築師以上之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為共同負責人(請附金融機構之聯合開立存簿或聯合開立票據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2.有效期開業證書(影本)。 3.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影本)。 (2-2)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營業項目應包含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土木或結構工程科之有效期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3.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會員證(影本)。 (2-3) 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1.技師須為投標技師事務所之負責人、或符合資格2技師以上之聯合技師事務所為共同負責人(請附金融機構之聯合開立存簿或聯合開立票據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2.土木或結構工程科之有效期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3.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影本)。 餘詳投標須知及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如有現勘需求或相關問題,請事前聯繫機關承辦人,俾利安排現勘時間。 2.餘請詳閱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08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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