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SAA11101 已決標公告

111-112年度建築勞務維護契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業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100,000
原始預算
$ 9,727,329
底價金額
$ 9,1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機關代碼 3.15.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士元
聯絡電話 (02)8770349
機關代碼 3.15.6.2
單位名稱 維護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聯絡人 楊士元
聯絡電話 (02)8770349
傳真號碼 (02)87703544
電子郵件信箱 me3615@ts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727,329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06 08:00
開標時間 110/12/06 09: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至112年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之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納稅,並具備合格證件。 (2)政府登記合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並具備合格文件,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廠商應附具之資格文件(影本)包含: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承攬工程手冊(無則免付) (3)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信用證明文件:證明票據交換機購於投標截止日前之半年內所開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6)投標廠商切結書。 (7)出席代表授權書(投標廠商負責人親自出席得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6 08: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士元
聯絡電話
(02)8770349
機關代碼
3.15.6.2
單位名稱
維護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聯絡人
楊士元
聯絡電話
(02)8770349
傳真號碼
(02)87703544
電子郵件信箱
me3615@ts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727,329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06 08:00
開標時間
110/12/06 09: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至112年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之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納稅,並具備合格證件。 (2)政府登記合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並具備合格文件,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廠商應附具之資格文件(影本)包含: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承攬工程手冊(無則免付) (3)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信用證明文件:證明票據交換機購於投標截止日前之半年內所開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6)投標廠商切結書。 (7)出席代表授權書(投標廠商負責人親自出席得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6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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