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配合「第一航廈國際線東側4號接駁候機室建築裝修工程」之其他工程案之規劃設計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
2.依技服法第29條附件一規定,服務費用包括規劃、設計及監造三項。
3.擴充部分工程預算約以新臺幣900萬元概估之。服務內容主要為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服務費以預算金額之建造百分比10為上限,服務費用約為新臺幣90萬元。
4.擴充項目服務費金額成立時,需經議價程序後方能確認,以不超過上述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9號(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9號
廠商資格摘要
1.須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依法納稅,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2.建築師須為投標建築師事務所之負責人、或符合資格2建築師以上之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為共同負責人(請附金融機構之聯合開立存簿或聯合開立票據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3.有效期之執業執照。
3.建築師開業證書。
4.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更正「投標廠商評選須知」中「標價組成內容明細及費用合理性分析表」之備註內容。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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