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臺北市敦化北路340-9號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臺北市敦化北路340-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臺北市敦化北路340-9號臺北航空站收發室
履約期限
108年8月26日至110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一)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納稅,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
(二)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具有下列其中一項者,方可參與投標:
(1) 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2) E601010電器承裝業。
(3) 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4)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5) E701011電信工程業。
(6) 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7)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8)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9) I901011 保全業。
二.應附具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於詳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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