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F110003 已決標公告

南竿航空站汙水處理場整修工程(第一次修正)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承海水電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700,000
原始預算
$ 7,925,641
底價金額
$ 7,7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
機關代碼 3.15.6.1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高平
聯絡電話 (0836)26503
機關代碼 3.15.6.15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
聯絡人 陳高平
聯絡電話 (0836)26503
傳真號碼 (0836)26504
電子郵件信箱 fg8108@ts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文件售價200元,逕洽本站組員繳納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2 10:00
開標時間 111/01/12 14:00
開標地點 台北市敦化北路340-9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台北國際航空一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台北航空站408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北市敦化北路340-9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台北國際航空站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登記合格立案之甲級電器承裝業、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或綜合營造業 (三者之一之即可)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應付具之資格文件(影本)包含: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應附具之資格文件(影本)包含: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依離島建設條例免徵營業稅證明)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 (4)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5)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切結書、出席代表授權書(如公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不需授權書)、押標金、保證金相關往來資料查詢同意書、投標標價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6)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一項至第八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內容有誤或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12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高平
聯絡電話
(0836)26503
機關代碼
3.15.6.15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
聯絡人
陳高平
聯絡電話
(0836)26503
傳真號碼
(0836)26504
電子郵件信箱
fg8108@ts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文件售價200元,逕洽本站組員繳納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2 10:00
開標時間
111/01/12 14:00
開標地點
台北市敦化北路340-9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台北國際航空一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台北航空站408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北市敦化北路340-9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台北國際航空站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登記合格立案之甲級電器承裝業、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或綜合營造業 (三者之一之即可)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應付具之資格文件(影本)包含: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應附具之資格文件(影本)包含: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依離島建設條例免徵營業稅證明)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 (4)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5)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切結書、出席代表授權書(如公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不需授權書)、押標金、保證金相關往來資料查詢同意書、投標標價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6)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一項至第八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內容有誤或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1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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