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滿,在機關尚未完成招標程序前,機關得洽請廠商同意繼續執行本契約,如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且延長契約之期限以6個月為限,金額不超過新臺幣346萬5,254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
開標地點
臺北市敦化北路340-9號3樓(臺北國際航空站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敦化北路340-9號1樓臺北國際航空站收發室 (以收發室收文戳記時間為憑)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納稅,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
2.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代碼)須具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及病媒防治業(J101020)項目者,方可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領標日期:欲購買之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內向本站辦公室郵購或親自購領招標文件(廠商應自行衡量買標及投標之時限)。
(二)通信領標:以掛號信函郵購投標文件,郵購信封左上角請註明:「郵購南竿航空站108-110年(二年)環境清潔暨病媒蚊防治、服務台及膳食委辦勞務工作外包案」,工本費每份新台幣500元整,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受款人為「南竿航空站」,現金不予受理,並另附已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之郵政標準信封一個(廠商應自行衡量買標及投標之時限,貼足回郵【投標文件約1000公克】),以便郵寄投標文件資料。
(三)親自領標: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至週五09:00~12:00、13:30~17:00,國定假日、週休二日停止發售)至南竿航空站辦公室辦理。
(四)領標地址: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二二0號(南竿航空站)。
(五)領標時需繳交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台幣500元整(現金),並領取收據。
(六)為避免投標人錯估致無法履行契約影響機關作業,投標人得於截標前2-25日聯繫承辦人前往標的物地點勘查,以瞭解工作環境、人力估算及配置,若草率從事,致有錯誤估算得標,須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契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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