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A31P00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分析與研究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儀衡工程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303,340
原始預算
$ 5,303,34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機關代碼 3.1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耿宗
聯絡電話 (02)29096141#2312
機關代碼 3.15.5
單位名稱 交通管理組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半山雅70號
聯絡人 張耿宗
聯絡電話 (02)29096141#2312
傳真號碼 (02)22975645
電子郵件信箱 keng@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半山雅7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面購,以不記名方式先向本局秘書室出納科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100元,憑據至交通管理組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14 17:00
開標時間 106/03/15 10:00
開標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半山雅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半山雅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不適用最新版範本,係沿用105年度相似案件採購契約,惟已參考最新版範本內容修改。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之公司、技術顧問 機構、財團法人或公、協、學 會團體、公、私立大學院校均得參與本案投標。 2.納稅證明或免納營業稅之證明文件。 3.自本案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票據交換機構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 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 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第3至5款所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時,應自公告日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內以書面 請求釋疑;如未公告即無補充說明。本局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疑廠商 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耿宗
聯絡電話
(02)29096141#2312
機關代碼
3.15.5
單位名稱
交通管理組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半山雅70號
聯絡人
張耿宗
聯絡電話
(02)29096141#2312
傳真號碼
(02)22975645
電子郵件信箱
keng@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半山雅7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面購,以不記名方式先向本局秘書室出納科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100元,憑據至交通管理組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14 17:00
開標時間
106/03/15 10:00
開標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半山雅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半山雅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不適用最新版範本,係沿用105年度相似案件採購契約,惟已參考最新版範本內容修改。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之公司、技術顧問 機構、財團法人或公、協、學 會團體、公、私立大學院校均得參與本案投標。 2.納稅證明或免納營業稅之證明文件。 3.自本案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票據交換機構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 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 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第3至5款所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時,應自公告日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內以書面 請求釋疑;如未公告即無補充說明。本局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疑廠商 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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