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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1.後續擴充條件為履約期限屆滿或因實際需要調整既有工項之數量。
2.後續擴充期間以1個月為限,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萬9,625元整。
3.按原契約工項單價計算(一式計價者不適用)及條件施作。
4.本段保有決定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30雲林縣斗南鎮小東里大業路11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圖說費新臺幣0元,得標與否概不退還。押圖費新臺幣0
元整,開標後7日內憑收據無息發還或自行上網電子領標。
二、向本處總務課繳費,郵購者請將圖說費及郵遞費以郵局匯
票繳納(匯票抬頭填寫「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
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09/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0雲林縣斗南鎮小東里大業路11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營業登記有案之資訊通信業相關業廠商,未受停業處分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
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二、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及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
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標及投標期限之辦公時間內憑繳費收據至總務課領取。
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處。信封
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
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75元及圖說費、押圖費匯票。郵政
匯票應以本處全銜「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
處」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而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
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處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
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工程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
規定格式於105年8月25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處得不受
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處自行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 105年8月29日政府採購公報
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
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押標金額度
押標金為新臺幣1萬5,000元整,如以金融機構
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依投標
須知規定書寫抬頭。
其他
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補充說明
有關規範說明書第4頁「陸、施工要求:五.16迴路數位影像擷取卡」之工作項目,投標廠商亦可改以提供16路數位錄影主機1台(內含1TB硬碟)及22吋液晶銀幕1台取代。如取代後能達到原工作要求之硬體規格含以上,亦符合規範要求。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斗南工務段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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