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B26P002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國道5號坪林行控中心轄區清潔維護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好家在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4,000
原始預算
$ 459,817
底價金額
$ 450,000
決標折數
89.7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北區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世維
聯絡電話 (02)26657230#3321
機關代碼 3.15.5.1
單位名稱 坪林行控中心
機關地址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雙路1段52號
聯絡人 謝世維
聯絡電話 (02)26657230#3321
傳真號碼 (02)26657548
電子郵件信箱 sps1250@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59,81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雙路1段5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03 10:00
開標時間 106/03/03 14:00
開標地點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雙路1段5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4/0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雙路1段5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項目 清潔用品
分類 清潔用品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合法登記有案之廠商及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一)未受停業處分。(二)無不良紀錄廠商。二、應提送證件:1.由政府機關或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2.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影本〕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自招標公告公告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於辦公時間(8:00至12:00,13:00~17:00)至本處坪林行控中心洽購。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處坪林行控中心。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 100 元及圖說費、押圖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本處全銜【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北區工程處】或【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北工處404專戶】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而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中心一天作業時間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三、本工作開放電子領標,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所需電子領標費用應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公告費用及相關規定收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一、圖說費新臺幣0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二、押圖費新臺幣0元整,未得標者於開標後七日內將圖說繳還後無息發還,逾期不再退還。三、現金洽購或郵寄匯票。〔押標金額度〕:押標金為新台幣貳萬元整,有關押標金之繳納,務請詳閱投標須知第七條。﹝廠商疑義與釋疑補充說明領取﹞: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工作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投標須知第五條規定方式與格式於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中心得不受理。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處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以補充說明方式發送,若有補充說明將於截止投標前1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請各領標者憑圖說費收據自該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至原領標處無記名領取。〔其他〕:(1)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若逢重大事故,該日本中心所在地因故停止辦公時,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依上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同時間為準。(2)本工作開放電子投標。(3)領、投標地點說明:新北市坪林區坪雙路1段52號,郵遞區號:232。(4)開標地點說明:新北市坪林區坪雙路1段52號坪林行控中心會議室。〔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標價在開標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北區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3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世維
聯絡電話
(02)26657230#3321
機關代碼
3.15.5.1
單位名稱
坪林行控中心
機關地址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雙路1段52號
聯絡人
謝世維
聯絡電話
(02)26657230#3321
傳真號碼
(02)26657548
電子郵件信箱
sps1250@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59,81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雙路1段5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03 10:00
開標時間
106/03/03 14:00
開標地點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雙路1段5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4/0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雙路1段5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項目
清潔用品
分類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合法登記有案之廠商及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一)未受停業處分。(二)無不良紀錄廠商。二、應提送證件:1.由政府機關或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2.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影本〕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自招標公告公告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於辦公時間(8:00至12:00,13:00~17:00)至本處坪林行控中心洽購。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處坪林行控中心。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 100 元及圖說費、押圖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本處全銜【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北區工程處】或【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北工處404專戶】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而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中心一天作業時間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三、本工作開放電子領標,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所需電子領標費用應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公告費用及相關規定收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一、圖說費新臺幣0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二、押圖費新臺幣0元整,未得標者於開標後七日內將圖說繳還後無息發還,逾期不再退還。三、現金洽購或郵寄匯票。〔押標金額度〕:押標金為新台幣貳萬元整,有關押標金之繳納,務請詳閱投標須知第七條。﹝廠商疑義與釋疑補充說明領取﹞: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工作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投標須知第五條規定方式與格式於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中心得不受理。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處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以補充說明方式發送,若有補充說明將於截止投標前1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請各領標者憑圖說費收據自該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至原領標處無記名領取。〔其他〕:(1)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若逢重大事故,該日本中心所在地因故停止辦公時,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依上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同時間為準。(2)本工作開放電子投標。(3)領、投標地點說明:新北市坪林區坪雙路1段52號,郵遞區號:232。(4)開標地點說明:新北市坪林區坪雙路1段52號坪林行控中心會議室。〔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標價在開標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北區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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