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電子郵件信箱
dachau@freeway.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間:1年
金額:新台幣694萬2,646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計1年止,機關得延長3個月,最多以半年為限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並應檢附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詳請見「壹、投標須知」第伍條。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第3至5款所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詳請見「壹、投標須知」第伍條。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投標須知第陸條規定方式與格式於106年8月28日17時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處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處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以補充說明方式發送,若有補充說明將於106年8月30日17時前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請各領標者憑圖說費收據自該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至原領標處無記名領取。
三、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若逢重大事故,該日本處所在地因故停止辦公時,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依上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同時間為準。
四、領、投標地點說明: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郵遞區號:11467。
五、開標地點說明: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三樓開標室。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北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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