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B03O056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中壢工務段轄區路面整修工程 - 第1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祥泉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5,940,000
原始預算
$ 196,013,396
底價金額
$ 180,000,000
決標折數
81.0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北區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5.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鉑茹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226
機關代碼 3.15.5.1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北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聯絡人 黃鉑茹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226
傳真號碼 (02)27928260
電子郵件信箱 bolu5167@freeway.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8/01
原公告日 106/07/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重複性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8/07 17:00
開標時間 106/08/08 10:0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8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9/0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5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已依契約特性另定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如下 一、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甲等綜合營造業,無不良紀錄廠商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工商登記資料網站下載列印)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檢附甲等綜合營造業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一、本案不提供紙本文件,請自行上網電子領標。 二、電子領標網址 : 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標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工程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於本公告刊登日起10日內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處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處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開標期1日政府採購公告上公告期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報價方式 採用PCCES報價,於詳投標須知規定。投標時請提供PCCES報價墊子檔。
特別規定 資格證明文:原 營利事業登記證 更正為 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工商登記資料網站下載列印)
詳細價目單 項次有誤,誤編為2、4、6、8、9、11、13...,未依據1、2、3、4、5、6....順序編列,重新修正詳細價目單,重新上傳,不影響報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北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鉑茹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226
機關代碼
3.15.5.1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北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聯絡人
黃鉑茹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226
傳真號碼
(02)27928260
電子郵件信箱
bolu5167@freeway.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8/01
原公告日
106/07/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重複性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8/07 17:00
開標時間
106/08/08 10:0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8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9/0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5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已依契約特性另定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如下
一、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甲等綜合營造業,無不良紀錄廠商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工商登記資料網站下載列印)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檢附甲等綜合營造業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一、本案不提供紙本文件,請自行上網電子領標。 二、電子領標網址 : 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標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工程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於本公告刊登日起10日內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處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處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開標期1日政府採購公告上公告期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報價方式
採用PCCES報價,於詳投標須知規定。投標時請提供PCCES報價墊子檔。
特別規定
資格證明文:原 營利事業登記證 更正為 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工商登記資料網站下載列印)
詳細價目單
項次有誤,誤編為2、4、6、8、9、11、13...,未依據1、2、3、4、5、6....順序編列,重新修正詳細價目單,重新上傳,不影響報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北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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