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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y_chen@r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0樓(本局1003會議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品質較差廠商參與投標,使標案具競爭力,以確保機關權益。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使廠商得標能確實履行合約,避免違約造成損失,以保障機關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本局秘書室總收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案情單純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基本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業項目中應有土木包工業(E102011,應檢附土木包工業登記證)、綜合營造業以上(E101011,應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其他工程業(EZ99990)、環境保護工程業(E103101)或廢棄物清潔業(J101030)。
二、餘詳招標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第2次更正公告說明】
1.本案投標須知第37點「戶名:交通部鐵道局,帳號:24298102123014」,修正為「臺灣銀行敦化分行,戶名:鐵道發展基金402專戶,帳號:106036070086」,請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2.延長等標期並變更截止投標日期及開標日期與時間,詳招標公告。
3.廠商就本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
1.本案投標須知第63點「■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業項目中應有土木包工業(E102011,應檢附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綜合營造業以上(E101011,應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其他工程業(EZ99990)、環境保護工程業(E103101)、廢棄物清潔業(J101030)」,修正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業項目中應有土木包工業(E102011,應檢附土木包工業登記證)、綜合營造業以上(E101011,應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其他工程業(EZ99990)、環境保護工程業(E103101)或廢棄物清潔業(J101030)」,請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2.廠商就本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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