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CX010 已決標公告

「花東地區鐵路雙軌電氣化計畫」 PB02B標玉里(不含)至山里電車線工程

交通部鐵道局 決標日:113/07/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展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58,544,346
原始預算
$ 1,465,401,90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5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
機關代碼 3.15.2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紹昀/賴昶頌3403
聯絡電話 (02)80723333#4701
機關代碼 3.15.29
單位名稱 工程管理組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聯絡人 陳紹昀/賴昶頌3403
聯絡電話 (02)80723333#4701
傳真號碼 (02)89691187
電子郵件信箱 msy_chen@r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65,401,90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28 17:00
開標時間 113/05/29 10: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0樓第10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鐵道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秘書室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全線雙軌化通車起+240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局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一、履約地點:花蓮縣及臺東縣。 二、廠商資格 (一)基本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經政府核准登記有案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二)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1)單獨廠商投標:15年內曾完成25kV 電化鐵路電車線系統工程實績證明,並提出於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4,654萬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億6,635萬元,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2)以共同投標方式投標時,每一共同投標之成員,其工程實績不低於上述一般實績規定金額之三分之一,亦不低於上述工程實績規定金額乘以共同投標協議書內各成員所占契約金額比率,總和不低於上述規定金額。 2.具有相當財力者 (1)單獨廠商投標: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9,769萬元,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甲、權益不低於新臺幣8,141萬元。 乙、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丙、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與投標者,不受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之限制。 (2)以共同投標方式投標時,共同投標之每一成員其實收資本額或權益不低於上述規定金額之三分之一,亦不低於上述規定金額乘以共同投標協議書內各成員所占契約金額比率,且實收資本額或權益總和不低於上述規定金額。 三、餘詳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
機關代碼 3.15.29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紹昀/賴昶頌3403
聯絡電話
(02)80723333#4701
機關代碼
3.15.29
單位名稱
工程管理組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聯絡人
陳紹昀/賴昶頌3403
聯絡電話
(02)80723333#4701
傳真號碼
(02)89691187
電子郵件信箱
msy_chen@r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65,401,90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28 17:00
開標時間
113/05/29 10: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0樓第10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鐵道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秘書室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全線雙軌化通車起+240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局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一、履約地點:花蓮縣及臺東縣。 二、廠商資格 (一)基本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經政府核准登記有案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二)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1)單獨廠商投標:15年內曾完成25kV 電化鐵路電車線系統工程實績證明,並提出於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4,654萬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億6,635萬元,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2)以共同投標方式投標時,每一共同投標之成員,其工程實績不低於上述一般實績規定金額之三分之一,亦不低於上述工程實績規定金額乘以共同投標協議書內各成員所占契約金額比率,總和不低於上述規定金額。 2.具有相當財力者 (1)單獨廠商投標: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9,769萬元,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甲、權益不低於新臺幣8,141萬元。 乙、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丙、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與投標者,不受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之限制。 (2)以共同投標方式投標時,共同投標之每一成員其實收資本額或權益不低於上述規定金額之三分之一,亦不低於上述規定金額乘以共同投標協議書內各成員所占契約金額比率,且實收資本額或權益總和不低於上述規定金額。 三、餘詳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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