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sy_chen@r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為期1年,並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期間為1年,增購時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金額預估為新臺幣463萬5,000元整;擴充工作項目包括:本案工作說明書所列履約標的內,依本機關規劃推動各站區開發之進度,由本機關擇定二案件辦理開發規劃及招商工作。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0樓第100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4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總收文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依法令得提供有關不動產開發業務之管理顧問業、工程技術顧問業及其他顧問服務業,且曾辦理土地開發之規劃、設計、投資開發、經營管理等其中之一者。
2.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疑義澄清: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1月4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期提出本局得不予受理。
三、餘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