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BX005 已決標公告

CE02標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土建工程

交通部鐵道局 決標日:108/04/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58,900,000
原始預算
$ 858,930,90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
機關代碼 3.15.2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味燕
聯絡電話 (02)80723333#4703
機關代碼 3.15.29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工程管理組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聯絡人 許味燕
聯絡電話 (02)80723333#4703
傳真號碼 (02)89691187
電子郵件信箱 mwy_hsu@r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60,66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位於本園區內之檢測驗證設備廠房C1、C2鋼構廠房(2樓層,面積約25,000㎡,含土建及一般機電工程),預計後續擴充金額約為新臺幣14億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858,930,905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4/19
原公告日 108/04/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5/02 17:00
開標時間 108/05/03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0樓第10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4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交通部鐵道局(秘書室總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由採購機關依本案採購特性並參考工程會範本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之廠商異業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並須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或由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 廠商特定資格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履約地點:高雄市燕巢區。 二、投標廠商資格: (一)基本資格: 除招標文件規定之其他資格外,經政府核准登記或設立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之廠商異業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並須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或由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且無下列各項情事之廠商,可參加本工程之投標。 (1)受停業處分。 (2)「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1.2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A.甲等綜合營造業: 截止投標日前20年內完工或驗收(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之a.5層樓以上辦公大樓之土建設施工程或b.地面層面積4,000平方公尺以上鋼構廠房之土建設施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3,930萬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59,826萬元。 B.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與甲級電器承裝業: 截止投標日前20年內完工或驗收(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之水電及空調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0,426萬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6,066萬元。 C.單獨投標廠商應具備上述各項資格,但B項資格,得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 (2)應具之財力:(不得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 應經會計師簽證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符合以下規定: A.權益: (a)甲等綜合營造業:權益不低於新臺幣4,985萬元。 (b)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與甲級電器承裝業:權益不低於新臺幣2,172萬元。 (c)共同投標:各業權益應符合上述各項資格,若跨業者,其權益不低於跨業規定權益之合計數。 (d)單獨投標:權益不低於新臺幣7,157萬元。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 (3)投標廠商部分資格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者,各業僅限以1家分包廠商資格代之且不得與投標廠商同業,分包廠商之投標資格證件應同時檢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並須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辦理。 三、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本案第1次更正公告:補充公告文件詳電子檔「07-補充公告文件」內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工程管理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
機關代碼 3.15.29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味燕
聯絡電話
(02)80723333#4703
機關代碼
3.15.29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工程管理組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聯絡人
許味燕
聯絡電話
(02)80723333#4703
傳真號碼
(02)89691187
電子郵件信箱
mwy_hsu@r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60,66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位於本園區內之檢測驗證設備廠房C1、C2鋼構廠房(2樓層,面積約25,000㎡,含土建及一般機電工程),預計後續擴充金額約為新臺幣14億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858,930,905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4/19
原公告日
108/04/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5/02 17:00
開標時間
108/05/03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0樓第10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4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交通部鐵道局(秘書室總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由採購機關依本案採購特性並參考工程會範本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之廠商異業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並須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或由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 廠商特定資格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履約地點:高雄市燕巢區。 二、投標廠商資格: (一)基本資格: 除招標文件規定之其他資格外,經政府核准登記或設立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之廠商異業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並須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或由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且無下列各項情事之廠商,可參加本工程之投標。 (1)受停業處分。 (2)「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1.2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A.甲等綜合營造業: 截止投標日前20年內完工或驗收(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之a.5層樓以上辦公大樓之土建設施工程或b.地面層面積4,000平方公尺以上鋼構廠房之土建設施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3,930萬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59,826萬元。 B.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與甲級電器承裝業: 截止投標日前20年內完工或驗收(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之水電及空調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0,426萬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6,066萬元。 C.單獨投標廠商應具備上述各項資格,但B項資格,得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 (2)應具之財力:(不得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 應經會計師簽證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符合以下規定: A.權益: (a)甲等綜合營造業:權益不低於新臺幣4,985萬元。 (b)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與甲級電器承裝業:權益不低於新臺幣2,172萬元。 (c)共同投標:各業權益應符合上述各項資格,若跨業者,其權益不低於跨業規定權益之合計數。 (d)單獨投標:權益不低於新臺幣7,157萬元。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 (3)投標廠商部分資格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者,各業僅限以1家分包廠商資格代之且不得與投標廠商同業,分包廠商之投標資格證件應同時檢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並須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辦理。 三、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本案第1次更正公告:補充公告文件詳電子檔「07-補充公告文件」內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工程管理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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